請注意!!
取消退款作業一律於 湘泉官網-訂單查詢 提交申請。
如透過 ATM 轉帳付款,一旦訂單取消,每筆退款需收取30元銀行手續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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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訂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之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-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,訂金全額退還。
- 旅客於住宿日前10–13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之30%。
- 旅客於住宿日前7–9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之50%。
- 旅客於住宿日前4–6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之60%。
- 旅客於住宿日前2–3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之70%。
-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之80%。
-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之100%。
※ 若因故不能入住請於入住前7日告知,可協助展延2個月。